两天后,台风结束了。
一切恢复到以往的平静状态。
只有我知道,这是真正暴风雨来临前的假象。
复工第一天,我就被警察找上门。
他们在全公司的人面前,以涉嫌故意伤人带走我。
我一点都没慌,立刻打给我早就联系好的律师。
经过一上午的了解,我知道了具体的情况。
汪小红度过了危险期,捡回一条命,但却成了植物人,只能靠呼吸机活着。
并且,双腿严重骨折,大概率不能站起来,就算侥幸苏醒,也要在轮椅上度过一生。
汪达丰平时对孩子很吝啬,根本没给她买保险,所以,治疗费全都是自费。
他告我阻止他救人,导致悲剧的发生,让我赔偿三百万,以及负责孩子的终身治疗费。
人证是物业主任,李旭凯。
目前没有物证。
因此,半天之后,我被暂时放回家。
公司宣布开除我,房东命令我立刻搬出她的房子,并且赔偿她的名誉损失费。
所有的烦心事,都堆到了一起。
这边的事儿还没解决,老家那边突然传来消息说,有人去家门口拉横幅要钱,把我父母气晕了。
想起前世的惨剧,我立刻跟家里的亲戚开视频。
爸妈看到我,哭着问我怎么回事。
我把事情的来龙去脉说清楚后,两个人才松了口气。
“咱不做亏心事,不怕鬼敲门!妈这就把他们赶走!”
我想了想,说:“人言可畏,趁着现在大家伙都来看戏,不如把事情讲清楚,不然就算把人赶走了,也留下话柄。”
我火速把那天拍到的视频传给亲戚,让她帮忙扩散转发。
早在夫妻俩过来之前,我就留了一手。
我在厨房和客厅都放了一个备用手机录像,弥补前世缺失物证的空缺。
这些,我本想在法庭上用,现在看来,只能提前放出去了。
通过直播,我看到汪达丰夫妻俩坐在我家门口撒泼叫喊的无赖行径。
有相当一部分村民被他们蒙蔽,指着我父母骂。
就在这时,我表妹抬出一个大电视机,当着所有人的面播放了监控录像。
录像里面,可以清晰地听到汪小红的求救声。
可是夫妻两个却忙着偷我的物资,对女儿的求救置若罔闻。
视频只播放到这里。
现实生活不是法庭,不讲究人证物证俱全。
有了物证,大家伙就什么都明白了。
纷纷举起锄头扑向夫妻俩。
汪达丰和林秋月被泼了满身的粪水,落荒而逃。
他发信息咒骂我,发誓要让我好看。